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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大综合训练馆篮球场木地板维修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根据相关要求,现就综合训练馆篮球场木地板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具体说明如下:

一、比选内容

1.工程地点:闽南师范大学综合训练馆篮球场。

2.工程规模: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3.工程质量要求:按比选人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质保期:二年。

4.工期要求:2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工日期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比选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提供不低于二级(含)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建造师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

6.本比选项目比选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

(1)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比选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8.工程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并按规定取税费进行结算,工程量按实计算,劳保费按实结算。

二、投标要求及说明

1.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须报名,所有潜在投标人递交标书时,现场签到即视为报名。

2.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闽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综合楼南120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科技信息综合楼12层招标室

4.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包含比选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施工图等。

投标人须编制由以上所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三份,正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须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提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密封提交。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5.2 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的;

5.3 违反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5.4 违反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5.5 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串通投标。

6.联系方式

电话:0596-2591421 传真:0596-2523792

联系人:李老师、沈老师

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2016年9月9日

5_20160912170916_kf4ob.doc

5_20160909110929_rph1o.xls

5_20160909110904_u4xog.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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