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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房(研究生公寓--男)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过渡房(研究生公寓--男)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2、比选人: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3、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80568元。过渡房(研究生公寓--男)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


4、建设地点:闽南师范大学校内。


二、比选方式及比选办法


1、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比选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三、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必须在参选人本公司进行注册。

4、信用承诺: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申请资料提交

1、参加比选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监执业注册证书(以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声明书(原件,按规定格式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原件,按规定格式填写);

④比选保证金。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应携带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书的编制、签署及密封

①比选申请书的格式:须按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②比选申请书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③参选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分机构公章无效),否则申请书无效:
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参加比选单位在比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密封完整的比选资料,比选资料逾期不补。

3、比选申请资料提交:各申请方应在2015年11月30日14时30分----2015年11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给出必选响应。

4、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综合楼南区103室。

五、工作范围与工作时间要求

1、工作范围

科技信息综合楼--室外项目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监理服务工作时间要求

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

六、费用

1、工程项目费用

(1)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发包价为:按照施工中标价的3%计取。即监理服务费=工程施工中标价×3%。

(2)监理服务费报价应包括参选人完成本比选项目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监理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和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费用。即施工前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和上述风险费用不另行计算。

(3)监理费服务费取费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结算价款或工期的增加而进行调整。若比选人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选单位应无条件执行,所需费用已含在比选报价中。

(4)中选后的监理服务费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并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比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提交参选资料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信封密封),未提供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比选保证金当场退还,中选单位比选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中选人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且在签订合同书之前提交。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比选保证金将被没收:

a.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期后至申请有效期满前撤回其申请,其中申请有效期为45日历天;

b.成交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

七、合同签订时间及付款方式

1、签订时间:中选单位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天内与比选人签定合同;

2、监理服务费付款方式:

本项目监理比选人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款(即工程施工中标价乘以监理中选费率)的75%支付,待竣工验收通过且结算审核完成及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5%待本项目质量缺陷期满后一周内无息返还。本项目质量缺陷期为两年。工期延长,不增加监理费用。

八、比选办法

1、在监督人员监督的情况下,在比选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拆封申请资料。按顺序逐一拆封资料,先宣读投标报价。

(2)、本项目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比选满足比选文件“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规定;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价不符合比选人规定;

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不符合比选文件“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规定;

发现在此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2、确定比选中选单位

先对参加比选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审查合格后,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参选人对应的编号,由比选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次抽取的号码为第二候补中选人,第二次抽取的号码为第一候补中选人,第三次抽取的号码为中选人。

3、比选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参选人只有2家的或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只有2家的,由比选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二个号码,第一次抽取的号码为第一候补中选人,第二次抽取的号码为中选人;参选人只有1家的或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只有1家的,比选人直接确定中选单位。

九、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中选结果公示将在“闽南师范大学招投标中心(http://dep.mnnu.edu.cn/zb/index.asp)、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http://cco.mnnu.edu.cn/)”等网站上发布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除发生投诉情况外,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闽南师范大学招投标中心(http://dep.mnnu.edu.cn/zb/index.asp)、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http://cco.mnnu.edu.cn/)等网站上发布。

2、比选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3、必选开标地点: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南区103进行比选。

比选单位: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联 系 人:李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91421
2015年11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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