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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水厂净水器更换改造工程设计单位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闽南师范大学水厂净水器更换改造工程设计

2、比选人: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3、建设地点: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4、建设规模及内容:水厂净水器更换改造工程设计(包含基础),根据我校水厂供水情况,对现有4个净水器进行更换设计(包含基础),净水器设计改造后的功能能满足正常的水处理要求,每日能产5000吨净水量。

5、勘查设计要求:根据水厂水处理工艺,对现有4个净水器进行更换设计,设计方提供审查合格的施工图8套,方案文本4套、CAD电子光盘2套。

6、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20天)。

7、项目估算:净水器安装概算150万元内。

8、设计招标控制价:最低优惠率30%,即勘查设计费成交价为:预算审核价*4.5%*(1-优惠率)

二、比选方式及比选办法
1、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比选办法:经评审的优惠率最高中标法(有效优惠率为30%)。
三、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①市政行业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②建筑行乙设计专项资质级及以上。③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具备一项有效资质即可参加投标。

3、信用承诺: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申请资料提交
1、资格标:参加比选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比选申请(原件,按规定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承诺;

5)联合体协议(若有)

2、报价标

1)投标报价(原件,按规定格式填写);

3、比选保证金:不提供
注:(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应携带原件备查。

(2)资格标和报价标应密封提交
4、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及密封
(1)投标文件的格式:须按本投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本一份。
(3)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分机构公章无效),否则申请书无效: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参加投标单位在投标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密封完整的投标资料,投标资料逾期不补。
5、投标资料提交:
各投标方应在2024年4月15日9时00分----2024年4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给出比选响应。
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科技信息综合楼南1203。(请意向投标方在4月15日上午8:30-9:30期间拨打0596-2591421电话预约入校)

五、工作范围与工作时间要求
1、工作范围: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2、设计服务工作时间要求: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

3、工期:20日历天
六、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勘察设计费:预算审核价*4.5%*(1-优惠率)(有效优惠率30%)

2、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标人出具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待预算审核价出结果,先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的30%。

3、勘察设计服务费取费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结算价款或工期的增加而进行调整。若比选人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选单位应无条件执行,所需费用已含在比选报价中。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提供。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3000元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出具审查合格施工图后无息退还。

八、合同签订时间及付款方式
1、签订时间:中选单位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天内与比选人签定合同;
2、设计服务费付款方式: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标人在提交经审查合格施工图后,待预算审核价出结果,先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的30%。工期延长,不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九、比选办法
1、在监督人员监督的情况下,在比选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拆封申请资料,按顺序逐一拆封资料,先宣读投标报价。
2)本项目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满足比选文件“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价不符合比选人规定;
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不符合比选文件“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规定;
发现在此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2、确定比选中选单位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大于(或等于)2家,优惠率高者中标,若最高优惠率大于(或等于)2家,则抽签确定。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只有一家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十、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中选结果公示将在“闽南师范大学国资处(http://dep.mnnu.edu.cn/zb/index.asp)、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http://cco.mnnu.edu.cn/)”等网站上发布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除发生投诉情况外,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十一、其他说明
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闽南师范大学国资处(http://dep.mnnu.edu.cn/zb/index.asp)、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http://cco.mnnu.edu.cn/)等网站上发布。
2、比选开标时间:
2024年4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比选开标地点:闽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综合楼12层评标室进行比选。

比选单位: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596-2591247   0596-2591421
                                                                         

  基建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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