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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管理职能


基建处是在校党政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基本建设、专项修缮工程、零星修缮及水电维修工程工作行政职能部门,下设综合科、工程科、修缮论证科、修缮科、水电科

基建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基础设施、房屋等修缮工作。

   3.负责学校水电保障工作,做好水电费回收和节能工作。

4.负责学校地产的登记、指界、测绘、申报、土地档案资料等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管理和执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包含土地、建筑物、电、道路、上下水道的规划和布局工作。

6.负责编制学校年度基建计划和修缮工程计划。

7.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组织工程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工作。

8.负责工程项目的预算、现场管理、验收工作。

9.负责基建用地的征用工作。

10.负责业务档案的整理归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科的日常管理,包括文件归档、公文处理、人事管理、安全检查、财务报账及印章管理等工作。

2.负责管理供处内使用的期刊报刊,负责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领用、保管、维护等工作。

3.负责工程前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合同的拟定、流转、签订管理、工程项目初审、预决算工作。

    4.负责部门网站建设,协助做好部门各类信息系统的建设。

    5.协调相关部处及处内各科室之间的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含办理规划选址手续,初步方案报批手续,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市政、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手续,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

2.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现场代表管理工作,协调扩建、新建、三通一平的实施工作。

3.掌握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审查建设工程项目拨款的工程量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参加由处组织的业务学习,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检查、图纸交底及技术交底等工作。

5.负责与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规划文件材料、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等资料的存档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修缮论证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年度维修改造工程计划编制及报批工作。

2.负责维修改造工程的估算工作。

3.负责维修改造工程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工作。

4.负责维修改造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

5.参与维修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拨款审查工作。

6.负责小规模设计、施工、监理库的遴选与日常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修缮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基础设施、房屋等的零星修缮工作。

2.负责全校基础设施、房屋等五万元以下专项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电科工作职责:

1.负责供水供电系统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和维护,做好学校水电保障工作。

2.负责水电费收支的全面计量管理。

3.负责对水电维护与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4.参与学校水电供给系统基础设施改造方案的制定与施工,承接学校水电基础改造工程和有关配套工作;

5.负责提供校园水电设施日常零修及应急抢修工作。

6.负责对接市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等单位。

7.负责学校办公电话业务的办理及电话费报销登记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