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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在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基本建设、修缮工作,下设综合科、工程管理科、修缮管理科。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与学校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管理和执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

2.负责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手续办理、设计管理、造价管理、施工管理和质量保修工作。

3.负责基建用地的征用工作。

4.负责校园道路、广场、建筑物等公共区域的修缮工作。

5.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