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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信息综合楼二次装修项目预算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科技信息综合楼二次装修项目预算编制

2、比选人: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3、项目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250万元

4、建设地点:闽南师范大学校内

二、比选方式及比选办法
1、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比选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三、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乙级或以上资质。
3、信用承诺: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申请资料提交
1、参加比选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比选申请函(原件,按规定格式填写);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④比选保证金。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应携带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书的编制、签署及密封
①比选申请书的格式:须按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②比选申请书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③参选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分机构公章无效),否则申请书无效:
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参加比选单位在比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密封完整的比选资料,比选资料逾期不补。
3、比选申请资料提交:各申请方应在2016年元月28日14时30分----2016年元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给出必选响应。
4、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综合楼西区101室。

五、工作范围与工作时间要求
1、工作范围:科技信息综合楼二次装修项目施工图的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及后续预算编制服务等工作。

2、预算编制服务工作时间要求
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

3、工期:自接到施工图纸起15日历天。
六、工程预算编制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预算编制费以工程项目预算造价价作为计费额,预算编制收费根据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标准的60﹪取整来计算,即:工程预算编制收费=工程项目预算总价*5.8‰*60﹪。

(2)工程项目中标人完成预算编制且得到业主确认并出具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预算书后拨付按合同价款一次性拨付(即工程项目预算总价*5.8‰*60﹪)。
(3)工程预算编制费报价应包括参选人完成本比选项目自预算编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预算编制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和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费用。即施工前期及缺陷责任期预算编制和上述风险费用不另行计算。
(4)预算编制费服务费取费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结算价款或工期的增加而进行调整。若比选人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选单位应无条件执行,所需费用已含在比选报价中。
(5)中选后的预算编制服务费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并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提交参选资料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信封密封),未提供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比选保证金当场退还;中选单位比选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比选保证金将被没收:

a.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期后至申请有效期满前撤回其申请,其中申请有效期为45日历天;

b.成交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

七、合同签订时间及付款方式
1、签订时间:中选单位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天内与比选人签定合同;
2、预算编制服务费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算编制比选人不支付预付款,提交经业主确认后的预算成果按合同价款一次性拨付(即工程项目预算总价*5.8‰*60﹪)。
八、比选办法
1、在监督人员监督的情况下,在比选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拆封申请资料。按顺序逐一拆封资料,先宣读投标报价。
(2)、本项目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比选满足比选文件“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价不符合比选人规定;
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不符合比选文件“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规定;
发现在此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2、确定比选中选单位
先对参加比选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审查合格后,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参选人对应的编号,由比选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次抽取的号码为第二候补中选人,第二次抽取的号码为第一候补中选人,第三次抽取的号码为中选人。
3、比选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参选人只有2家的或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只有2家的,由比选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二个号码,第一次抽取的号码为第一候补中选人,第二次抽取的号码为中选人;参选人只有1家的或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只有1家的,比选人直接确定中选单位。
九、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中选结果公示将在“闽南师范大学招投标中心(http://dep.mnnu.edu.cn/zb/index.asp)、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http://cco.mnnu.edu.cn/)”等网站上发布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除发生投诉情况外,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闽南师范大学招投标中心(http://dep.mnnu.edu.cn/zb/index.asp)、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http://cco.mnnu.edu.cn/)等网站上发布。
2、比选开标时间:2016年元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3、必选开标地点: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南区103进行比选。

比选单位: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联 系 人:李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91421

2016年元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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