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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修缮科日常维修配件配送服务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现就闽南师范大学修缮科日常维修配件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所涉配件如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供货时,供应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采购人有权对强制性认证证书进行核查,如发现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采购人有权与其终止合同。

1预算总价29569(详情见附件5—报价清单)

2、服务要求:

1)各供应商须单独承诺:供应商所列配件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全新品,并能够提供有效的质量合格证。本项目的规格、数量均为采购人暂定量,供应商在成交后实际供货、服务前,有权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在供货前,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规格数量进行调整,成交人最后以经采购人调整后确认批准的实际规格、数量进行结算。服务期限内,采购人若需购买本次配件清单以外的部分零配件,成交人应无条件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货源。成交人应按低于市场平均价供应给采购人。或以天猫或京东官网销售价为参考价结算。

2)报价要求:各潜在商须按照配件清单表中预估采购数量乘以各供应商报价单价后累计本项目总报价。该累计总价仅作为评标依据不作为合同签订金额,响应文件中报的单价将作为今后合同签订依据。供应商须对所有配件报单价,缺漏项的报价则以合格供应商中的最高价格计算;如若成交,缺漏项的报价则以合格供应商中的最低价格为成交单价。

3)品牌要求:维修配件清单中品牌为必填项,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个或者2个供货品牌。在实际供货过程中,成交人需按照响应品牌供货,不允许临时更换品牌供货。

3、供货要求:

1)成交人获得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的定点供货配件、售后服务资格,配件供货数量将根据采购人在供货有效期内的实际需求数量而定,产品质保期为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因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成交人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7*24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成交人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并在不超过《采购通知》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配送工作。

3)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5分钟内响应,须在60分钟内发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人代办运输影响交货时间,由成交人承担责任,并设法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满足采购人需要。(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在成交人将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采购人付款与否,该货物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完成供货后,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配件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予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配件在交付验收前的风险由成交人承担。

5)对于协议以外的其他配件需求,成交人无法按《采购通知》供货的,应在1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否则视为没有异议。

6)对《采购通知》所列生产设备配件,成交人不能按《采购通知》的要求及时供货或不能按约定的质量及价格供货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第三方处购买服务,因此产生的差价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验收:

1)验收标准:依照配件清单及合同其他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2)验收步骤:验收在成交人交付配件时即进行,由采购人指定人员与成交人指 定代表依照验收标准共同进行。

3)配件验收:配件在到货拆包确认配件的规格、数量、材质等均符合要求后,采购人在签收单上签字以确认验收。

4)验收合格的结果仅表明配件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成交人履行其交货义务的必要证据,《采购通知》的验收确认的签署不使采购人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成交人索赔或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于配件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责任。

5、质量保证:

1)成交人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为合同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标准。

2)在交货之前,成交人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3)成交人应保证所有配件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4)采购人应及时对成交人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成交人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货物数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货物型号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或拒收货物,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由成交人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成交人没有按照采购人订单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采购人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对到货接收中发现的配件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或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货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5)交货时成交人须随货附交货清单,交货清单内容应包括:零件代码、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金额、原厂家正品辅助资料等。

6)采购人接收货物后,应在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按国家相关货物质量安全标准验收;商品合格证(严禁无商 标无厂家的商品);以及对该货物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进行检验。对于采购人检验后出现的该货物内在的,不易发现的质量问题,成交人需依法在该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7)成交人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两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成交人负责包修、包换。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5分钟内响应,并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

6、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费用按月结算。当月采购后,成交人提供与采购金额相同的发票,采购人清点检查货物及发票无误后次月一次性付清货物价款。

2)供应商增值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名称、合同签约单位名称要一致。除能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

3)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发票。因供应商原因无法提供的,因此增加各单位采购成本的,增加的成本由供应商承担。

7、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违约责任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配件的,应承担因此给成交人造成的损失。

2、成交人违约责任

1)如果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者不予延长交货期,若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采购人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5%计算。若采购人不同意延长交货期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2)若采购人确定的延期交货期届满成交人仍未能足额交货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货物经验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违约责任

4)若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退换货或拒收的要求。成交人拒不接受采购人退换货或拒收的要求(成交人不回应视为其不接受),或不能履行退换货的,则成交人构成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5)若采购人提出换货,所换货物的交货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人逾期未交货的违约责任参照上述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若所换货物仍不能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则成交人构成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同时,对于成交人已经供应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部分货物的货款,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6)产品质保期一年,因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7)若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若成交人不及时支付,采购人可从成交人货款中直接扣除。

8、供应商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入库协议、单项采购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实质性内容的;

2)成交人在本项目响应过程有违法行为;

3)具体实施时,成交人未按要求提供货物的;

4)成交人不响应采购人采购需求的;

5)采购人对成交人评价不合格的。

9、其他要求:

1)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采购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0、服务期:

本项目的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1个月(202110-20228月)。

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者为本项目供应商的办法,并对供应商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报价不得超过控制总价。

三:商务条件

  1. 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闽南师范大学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3、履约保证金金额:2000元。

  2. 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四:采购响应要求及说明

  3. 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须报名,所有潜在供应商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现场签到即视为报名。

    如有异议,请书面联系老师联系电话:2521095

    2.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1149930,递交地点为闽南师范大学东大门保安室(修缮科有专人在此接收采购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采购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1114940分。

    评审地点:闽南师大科技信息楼北1206

    4.采购响应文件要求

    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对公账户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价单等。(采购响应文件格式附后)

    供应商须编制由以上所规定文件组成的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正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所有响应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购响应文件须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5.联系方式

    电话:0596-2521095  联系人:老师

     

    闽南师范大学基建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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