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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程序


(一)工程决算管理程序表

步骤

责任岗位或

部门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1

决算资料提交

施工单位

提交完整、有效、准确的竣工决算资料并派专人负责核对、配合工作。

验收合格后10天内提交。

2

监理审核

监理

依据合同价款、各项施工签证、验收证明、合同约定的决算调整规定,严格把好决算文件的完整、有效、准确关。

认真审核、实事求是。

3

竣工文件审查

现场甲方代表

校对竣工图纸并签证,以及核对工程变更隐蔽项目的各项签证、文件。

认真核对各项签证、变更文件是否与竣工图相符,是否缺、漏、错。必须对现场工程实体与竣工图的数据的准确性负责,确保竣工决算资料的真实性。

4

送监审处审计室

综合科

(1)查收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决算资料的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现场造价洽商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可进入结算;

(3)将所有文件编号送审计。

(1)工程竣工必须有合格证明才能进入决算阶段;

(2)以实事求是、健康的心态、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公正、及时、准确地把好关。

(二)完整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内容,一式两份

(1)审计委托书及承诺书;

(2)计委的立项批文及概预算文件;

(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书;

(4)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劳保卡;

(5)施工图批准文件;

(6)工程招、投标文件;

(7)图纸会审纪要及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8)开工报告;

(9)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资料;

(10)设计变更及批复文件;

(11)工程监理报告和质检部门鉴定报告;

(12)工程竣工图;

(13)工程竣工验收书;

(14)工程决算书及计算式(含软盘);

(15)有关材料设备供应情况证明;

(16)钢筋用量表及工料分析表;

(17)工程决算所需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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